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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农村改革40周年十大改革事件湖北紫堇

发布时间:2020-10-19 07:01:13 阅读: 来源:打包带厂家

农村改革40周年十大改革事件

201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这是中华民族和新中国历史上令人难忘的很不平凡的40年。

从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大包干”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建立,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历经40年的不断探索演进,已使农村的土地经营方式、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变。

家庭联产承包——农村改革启大幕

▲1978年11月24日,安徽凤阳小岗村18位农民按下“包干保证书”红手印。

▲1980年9月,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完善农村生产责任制的通知》,允许边远山区和落后地区的“三靠队”实行包产到户。

▲1982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指出,目前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的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

▲1991年11月,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提出把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我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充实完善。

▲1998年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以及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了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

▲1999年修改宪法时,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为“家庭承包经营”。

▲2017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将再延长30年。

乡镇企业崛起——“异军突起”逐新路

▲1984年至1988年乡镇企业全面高速发展。1989年至1991年,三年治理整顿期间乡镇企业发展速度减缓,许多企业苦练内功,调整结构,渡过了难关,迎来了又一次快速发展时期。1992至1994年是乡镇企业发展的第二个高峰期。国务院连续下发了国发19号和国发10号文件,充分肯定了乡镇企业的重要作用。

▲1995年以后乡镇企业进入稳步发展的时期。1996年我国历史上首部保护和规范乡镇企业行为的法律《乡镇企业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乡镇企业的规划和管理从而走上了法制的轨道;三是乡镇企业东西合作进程加快,地区差异拉大的情况有所缓解。

▲新世纪以来,乡镇企业内涵外延不断变化,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不断提升。到2017年底,乡镇企业总产值85万亿元,乡镇企业从业人数1.64亿人。

村民自治——民主新风起阡陌

▲1980年2月,广西宜山出现第一个由农民自发组织建立的村民委员会,维护社会治安,词解民间纠纷,管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1982 年12 月, 国家第一次在宪法里提出了村民委员会的概念,确认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

▲1987年11月24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1990 年9 月26 日, 民政部发出了《关于在全国农村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的通知》, 全国各地普遍开展了村民自治示范活动。

▲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确立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四项制度之一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内容,村民自治的地位得到重大提升。

▲2017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和监督。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要求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坚持自治为基,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统购统销制度退出——放活市场供销旺

▲1953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自此粮食的“所有收购量和供应量,收购标准和供应标准,收购价格和供应价格等,都必须由中央统一规定或经中央批准”。

▲1978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生产积极性得到极大提高。1984年粮食产量40731万吨,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其他农副产品也大幅度增长。

▲1979年,国家提高了农产品的收购价格,但政府卖给城镇居民的粮食价格低于从农村的收购价,差额由国家财政补贴。

▲1983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指出:“对重要农副产品实行统、派购是完全必要的,但品种不宜过多。”

▲1992年底,全国844个县放开了粮食价格,粮食市场形成。1993年4月1日起,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取消粮票和油票,实行粮油商品敞开供应,统购统销制度至此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农民工进城——民族脊梁筑广厦

▲1979年,在香港招商局的主持下,我国对外开放的第一根“地桩”在蛇口工业园打下,国外的资金和技术与我国廉价的农民工劳力资源相结合跨出了历史性的第一步。

▲1982年,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正式确定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交够国家和集体的”,就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劳动力,让农民外出流动务工成为可能。

▲1984年,我国加快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允许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为农民工进城打开了“一道门缝”。

▲2002年,党的十六大正式提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要消除不利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

▲2008年,《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胡小燕、朱雪芹、康厚明三位农民工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两会,我国农民工获得了经济权益的保障、政治权利的突破。

▲2013年,《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出台,对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和融入城镇作出了系统的政策安排。

▲2017年,《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出台,将打造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新型产业工人队伍上升为国家战略。

取消农业税——千年税赋一朝免

▲1958年6月3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6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

▲1992年,安徽省涡阳县新兴镇自发开展“税费提留30元一次到位”的改革探索。

▲1998年,在十五届三中全会上,农村税费改革被列为改革重点内容。同年11月,国务院成立农村税改“三人小组”。

▲2000年,安徽省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

▲2003年1月4日,《农民日报》在1版2版刊发一组报道《特产税,一个正在圈点的句号》,推动农业特产税取消。

▲2004年,农业税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在吉林、黑龙江两省进行全部免征农业税试点。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经表决决定,《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村税费改革转入农村综合改革阶段。

农村社保——织牢底网惠民生

▲我国农村民生领域不断推出的民生政策,承载着亿万中国农民健康与养老的托付与期盼。放在更长的时间维度中去书写,也许一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建立和完善”便足以概括。

▲从“老农合”到新农合,从“老农保”到新农保再到如今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亿万农民个体生命状况和生活质量截然改观,无数鲜活的农村家庭走出“因病致贫、老无所养”的困境,值得历史的如椽巨笔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章。

▲新时代,党中央明确提出“坚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几经辗转的农村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穿过厚重的历史烟云,不停歇地驶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承包地“三权分置”——赋能活权润乡野

▲2014年9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强调,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

▲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强调,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沉睡资产焕生机

▲上世纪80年代中期,珠三角地区悄然开始了一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90年代中期,北京市也开始了相关改革实践。这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最初探索。

▲2005年,江苏、浙江、上海开始试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015年,根据农业部、中央农办、国家林业局印发的《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在全国29个县开展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

▲2016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印发,对推进改革进行了顶层设计、总体部署。

▲2017年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强调,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

▲2018年,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推出吉林、江苏、山东3个整省试点,50个地级市开展整市试点,150个县级行政单位开展整县试点。

乡村振兴——神州热土涌春潮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全面执掌政权,带领农民围绕土地所有制,进行了一系列乡村社会的彻底改革和城乡关系的变革。

▲1953年国家对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制度,农业开始担负为国家工业化提供原始积累的历史使命。▲ 2005

年,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降至12.4%,农业为工业提供原始积累的历史任务已经完成,全国各省市基本取消了农业税费。

▲2006年1月1日起,《农业税条例》正式废止,地方因此减少的收入由中央财政进行转移支付,同时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以及退耕还林补贴。

▲政府大力推进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中央财政加大投入,逐步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浙江、江苏等地用活用足中央政策,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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